| 2006年12月,房先生陪同一套房产的业主来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要求把这套房产先办理在业主的名下,再过户给自己。
负责咨询的工作人员小王热情接待了房先生,了解情况后,要求由这套房产的买卖双方,即开发商和业主本人共同来申请,如开发商不能到场,需业主提交开发商出具的委托书,以及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这套房产的业主一脸无奈地说:“可是开发商到现在未给我们办理房地产证啊!七八年来,我们把开发商的门槛踏破了,开发商就是不为我们办理房地产证!”小王迅速打开电脑,查找这套房产的产权登记信息,发现这套房产所在的楼盘根本没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小王肯定地说:“只有商品房项目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小业主才能办理房地产证。”听小王说完,房先生和这套房产的业主一脸无奈地说,这该怎么办啊?尤其是房先生垂头丧气,想起自己买房的经历历历在目,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买房过年
楼市火了。看着身边的楼盘价位一个劲地往上升,房先生心理甭提有多着急了,但苦于囊中羞涩,也不敢贸然下手。
今年公司效益不错,老板给房先生发了一笔奖金作为奖励,再加上几年的积蓄,可以支付一个楼盘的首期了。于是,一直隐藏在房先生心理的购房欲望再次萌动。
考虑到一手楼价格太高,房先生开始在二手房里淘金。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无情的。近半年的“淘房”让房先生瘦了一圈,也黑了不少。和朋友聊起买二手房,房先生都是“一把辛劳汗,两行心酸泪”。
经过认真细致的比较,房先生终于相中了一套心水房。这套房子的地段不仅很好,而且物业管理也不错,价钱更是物有所值。房先生急切地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卖家,准备下订单,想早点把房子买到手好进行装修。不料想“急惊风碰上了慢郎中”,这个卖家一直推三阻四,就是拖着不去办过户手续。
房先生准备在过年前就把房子的事全部搞妥,好让全家都能在深圳过上一个“温暖的春节”。卖家这种拖泥带水的态度,让房先生着急了。卖家经不住房先生殷切的购买欲望和软磨硬泡,终于把这套房子尚未办妥房地产证的事实真相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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