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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仍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违者可被拘留
    昨天(8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兵分六路督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据了解,今年深圳仍禁产、禁卖、禁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罚款甚至拘留15天。到目前为止,我市尚未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情况,也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事故。

    从昨天起至2月13日,市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烟花爆竹的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城管局等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市6个区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深入城中村和集贸市场检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发现问题后督促辖区管理部门及时整改。

    记者昨天下午随第一督察组来到宝安区。该区近日已开展了两次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共查处违反禁销禁燃烟花爆竹行为88起,收缴烟花爆竹约35吨。

    督察组负责人强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晚会外,其他所有在特区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前后,我市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等活动。安监部门将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制度。(记者 徐恬 实习生 成沅铭)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徐恬 成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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