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根据在深缴纳社保年限逐步纳入保障体系
深圳新闻网讯 在深非户籍家庭未来也能享受到住房保障。记者从昨天(20日)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汇报会上获悉,非户籍家庭有望根据在深圳居住、缴纳社会保险和纳税时间,分年限逐步享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有6万户?
据市国土房产局介绍,从9月17日开始,以家庭年总收入10万元为限,全市开展了住房困难户籍家庭情况普查工作,初步统计结果显示,我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约有6万户(含28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其中,夫妻均有深圳户籍的已婚家庭23000户,夫妻仅一方有深圳户籍的已婚家庭16000户,有深圳户籍且满28岁单身人士11000人,有深圳户籍的单亲家庭6300户。
对这个普查数字,林源昌等市人大代表提出疑问。他们认为,6万户家庭可能夸大了实际情况,而10万元的标准也定得太高。黄苏宁代表指出,从社区调查实际来看,有以下几种情况导致统计数字偏大:父母有多套住房的;单位有集资房但政府没法查的;夫妻离婚后,房产转让给了小孩的;以及虚报的。因此,实际数字应该低一些。
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普查主要是摸个底,在实际分配保障性住房时,会有更加严格的条件和甄选。此次6006套住房的分配真正实行的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3252元的标准,这比10万元的调查标准低不少,预计明年分房时,这个标准也不会有太大浮动。
新建保障房部分专供非户籍
我市最近出台的政策,已经明确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分年限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而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建设政策性住房770万平米、14万套,其中,经济适用房200万平米,2.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570万平米,11.4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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