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出台免费义务教育工作意见
7月中旬前完成“双免”资格审核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崔燕)昨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对我市义务教育免费资格审核时间和财政补助经费的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规定,7月中旬前,完成其他年级在校学生免费资格审核工作,市、区财政部门应不迟于开学前一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中小学校。
意见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要确保我市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开展,6月10日前,完成小学和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免费资格审核工作,市、区教育部门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相关免费补助经费。7月中旬前,完成其他年级在校学生免费资格审核工作,7月底前,市、区教育部门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义务教育免费补助。
该文件规定,我市免收义务教育书杂费的补助经费由省、市、区财政分担。市属学校补助资金除省财政负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市财政负担。光明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补助资金除省财政负担的部分外,其余暂由市财政全额补助。罗湖、福田等六区所属公办学校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补助资金除省财政负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市财政负担50%,区财政负担50%。
每学期开学前4周,市、区财政部门先按照上学期核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人数,分别将市、区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安排到位,本学期实际免费人数确定后再对资金额作相应调整。市、区财政部门应不迟于学校开学前一周,将免费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中小学校。
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在使用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学校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公用性质的费用开支,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社保、医保和代课教师工资,不得用于基建开支,不得用于偿还历史欠债和上缴政府各部门。
我市实行统一的免收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学年728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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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光明新区,家住宝安区,中考是否能报宝安区高中学校?小学毕业班的学生能否转学?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时,房东不愿意办租赁合同或称无房产证,怎么办?目前,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双免”的资格审核进展如何……昨日,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做客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回答市民疑问。
关于中考填报志愿
户籍与学籍跨区时选其一报
市民张小姐:孩子今年参加中考,我们是光明新区的户籍,孩子就读的初中和居住地都在宝安,我们的孩子能不能报考宝安区的学校,比如宝安中学?
张宝泉:前几天,市教育局颁布《深圳市2008年高中招生计划》,具体中招规定在深圳招考网、深圳教育网均可查阅。此计划中对户籍与范围有明确规定: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时,只能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或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比如这位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光明新区来报考,也可选择学籍所在区宝安区来报考。如果考生4月份中考报名时已填写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报志愿,那就可以报学籍所在区的学校;但如果选择的是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报志愿,那考生就可以报户口所在区的学校。两者选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