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海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准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准收取任何招生费用。高中阶段学校不准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6月23日,深圳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发出《致全市中小学校长公开信》,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公开信》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应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公示招生计划、公示招生地段、公示招生程序和办法、公示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公示咨询投诉电话,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准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准未经批准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准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准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需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资格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申诉渠道,全部按计划、按成绩、按志愿实行“网上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不准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不准接收学生挂读,不准擅自接收非正常转学;高中阶段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不予核发毕业证书,不予承认其高考报名资格,不予核定相应的财政拨款,不予核定相应的教职工编制。
据了解,深圳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特设投诉电话(82001533),接受群众举报;秋季开学将组织开学工作检查,一旦发现违规招生,定当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