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消费在线 > 信息中心 > 深圳新闻 > 文章正文
推荐文章2008深圳外调工 入户新
推荐文章从"艳照门"看时尚潮流
推荐文章2008年深圳保障房申请
推荐文章关注2008年春运
推荐文章十·一黄金周 欢乐出游
推荐文章2007 七夕情人节快乐
推荐文章香港,浓彩重墨的时尚
推荐文章2007年“有问有答”精
推荐文章办理二代身份证及入户
推荐文章时尚:当幸福象花儿一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明起上调:800公里以上加50元
 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下发的【2008】1568号文件精神,现下发通知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一、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注: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

  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DFMM/DFPP。

  三、2008年7月1日前已出票的2008年7月1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四、出票日期在2008年7月1日之前的客票如需在2008年7月1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则需换开客票,补收燃油附加费。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欢迎进入深圳消费社区参与讨论

版权所有 深圳消费在线 www.szxf.net 网络实名:深圳消费 网友留言
业务合作:0755-83046371 25600371 客服电话:0755-21266059 客服QQ:75595757
E-mail: 粤ICP备0502149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 2004-2006 szx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工商注册号
440301206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