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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明确异地就医规定 市民转诊广州可刷卡记账
昨天,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或开具转诊介绍信的深圳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直接刷卡记账。

据介绍,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广州住院刷卡记账的定点医院已有8家。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实行核准制。凡我市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患肿瘤疾病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必须经下列医院之一核准并开具介绍信: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东湖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眼科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

患我市市外转诊其他病种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必须经下列医院之一核准并开具转诊证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中医院、市东湖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宁医院。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经我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结算医院定向转诊到广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刷卡记账。

市社保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或开具转诊介绍信的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直接刷卡记账。参保人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直接刷卡记账,报销比例按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则降低40个百分点。

可转诊广州的8家定点医院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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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种疾病可市外转诊

晶报讯(记者 孙妍 实习生 边小玉 通讯员 王彤) 今后,市民患肺结核、重症肝炎等40种疾病,可赴市外转诊治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昨天表示,转诊医疗机构需与转出机构同级或为非营利性机构。

市社保局公布的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中医院、市东湖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宁医院等9家)转诊病种共计40项,其中,市级综合性医院(含市中医院)转诊病种13项。具体病种包括重症肝炎、不明原因下消化道出血、痉挛性脑瘫、肺结核手术治疗等。(具体病种详见:http://as170.szsi.gov.cn/szsb/20080901/tz1.doc)。

市社保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需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并由主诊医生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后,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市社保机构核准的疾病,经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记者 孙妍 实习生 边小玉 通讯员 王彤)


  来源: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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