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设立举报电话的公告
我市各新闻单位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的部署,继续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新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决定设立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1、举报内容:我市新闻媒体如存在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低俗之风、违法违规广告,新闻从业人员如有不良行为等,欢迎监督和举报。同时,如发现本市有“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等不法活动,也请举报。
2、举报范围:深圳市属、区属新闻单位;中央、省和其它省市新闻单位驻深记者站;以上单位的新闻从业人员。
3、举报方式:来信、来访、来电和发电子邮件均可。欢迎实名举报和有联系方式的举报,本办公室为举报人保密。
4、受理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12月19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周日休息)
5、举报电话:0755-83517901、83904160(传真);电子邮箱:83517901@163.com
6、来信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报业集团大院内印务楼410室 邮编:518009
深圳市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