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消费者节前托运物品要“六注意”
推荐文章保健品"说明不全"属侵权
推荐文章超市塑料袋收费可能一毛至三毛
推荐文章600家玩具企业被注销出口许可
推荐文章中国人手机消费趋于理性
推荐文章时尚白领迷上“拼消费”
推荐文章经营者串通操纵价格可罚100万
推荐文章吃住为意大利家庭消费主体
推荐文章金光华新春献礼优惠活动
推荐文章好又多祥鼠闹春财神到特惠
推荐文章人人乐新年购物超值优惠
推荐文章妍丽邀您共享新年心意
推荐文章肯德基会员年度大fun送
推荐文章茂业“买198元送200元”
推荐文章太阳数码影城看电影送礼品
推荐文章深圳书城购书赢欢乐谷门票
推荐文章家乐福2008换购活动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消费在线 > 逛街导购 > 今日焦点 > 文章正文
消费者节前托运物品要“六注意”
2008-1-23 深圳消费在线
       新华网兰州1月22日专电(记者卫韦华)春运期间是快递和托运物品的高峰期。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最近连续接到有关快递、货运服务业操作不规范,造成托运物品丢失、损坏、调包、缺少等问题的投诉。

    甘肃省消协日前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托运货物的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选择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齐全、合法的货运公司。二、要查验货运单是否规范,所填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一定要清楚翔实。三、托运贵重物品要选择保价,并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四、要认真阅读货单上的承诺、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消费者可选择其他货运公司,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退赔困难。五、办理托运货物后,一定要保管好发票和收据等凭证。六、货到后要及时验货,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货物是否缺少,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协商或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相关文章
  • 熏煮香肠火腿产品实物合格率超过99%

  • 专家:化妆品“抗皱”从未批准过

  • 商场购物小心光线“陷阱”

  • 保健品"说明不全"属侵权

  • 超市塑料袋收费可能一毛至三毛

  • 600家玩具企业被注销出口许可

  • 中国人手机消费趋于理性

  • 时尚白领迷上“拼消费”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所有 深圳消费在线 Szxf.net 网络实名:深圳消费 网友留言 客服电话:0755-21266059
    E-mail:
    客服QQ:16024843 75595757 63825355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2149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