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卫生监督员人手配备一把指甲剪,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规范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现场为其剪指甲。记者 陈锡明 摄
深圳新闻网讯 你的身边有没有人存在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果有,可将这些不良消费行为和习惯反映到市消委会。记者昨日获悉,围绕“消费与责任”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市消委会从即日起到3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大消费陋习”并开展相关评点活动。
据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解释,危及消费者权益的潜在因素,不仅来自不良经营者的违法营商行为、合法经营者的疏忽及落后的产业技术,同时也来自消费者自身的消费陋习,比如消费者在公共场所随地丢弃垃圾,影响公共卫生和环境;浪费食品、滥用塑料袋,危害环境生态健康;签合同不看内容,增加产生消费纠纷的可能性和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等。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消费与责任”,为了警示广大消费者不要忽略自身对于社会、对于他人的责任,市消委会决定开展应当被摈弃的十大消费陋习评选活动。
据介绍,这里所说的“消费陋习”包括在整个消费过程中,虽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有违公序良俗,有违社会公德,污染环境、浪费资源、降低消费者自身或他人生活质量,以及可能对未来消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消费行为和习惯。这些消费陋习不仅仅危害消费者自身的福利,同时危害他人的权益,造成他人负担、社会负担,最后负面影响到人民生活水平、生命质量的提高。
对于身边存在的消费陋习,消费者可以运用概括的语言,并对内容进行简明扼要的解释后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反映到市消委会。该部门对征集到的线索将组织评选,最后公布并点评选出的“十大消费陋习”。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