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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商品退货费用由谁承担?
2006-10-8 深圳消费在线

  国庆长假里,王先生夫妇在逛商场时看中了一台电冰箱。在仔细挑选和比较后,他们当场买下了。没想到,电冰箱搬回家后还没用满一天,制冷器件就出了问题。次日,气愤的王先生不得不出钱叫了一辆搬场小货车,把电冰箱拉回经销商处要求退货。在检查了电冰箱的故障后,商家答应给王先生办理退货,但声称不负责承担电冰箱的运输费用。   

  电冰箱没买成,自己为什么要付出一笔运输费?对此,王先生不能接受,他说:“既然售卖的商品确有质量问题,因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当然应该由商家来承担。”商家则认为,商品销售者只对商品本身负责,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货。但商品的运输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车辆也是消费者自己租赁的,所以这部分费用商家没有义务承担。各执一词的双方互不相让,最后闹进了消保委。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运输费等退货费用到底该由谁承担?

  说法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夏邦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由此可见,对有质量问题的大件商品,只要仍在商品“三包”期限内,商家就应当依法承担消费者为退货而支付的商品运输等费用。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已经超过“三包”有效期,那么有关费用的承担,可由消费者和商家协商解决。夏邦律师建议,为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消费者最好事先就与商家对有关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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