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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之争成拉锯战 消协:可投诉 工商:不受理
2007-1-4
深圳消费在线
从元旦起,温州市区23家酒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进店就餐。尽管此前当地工商局和消保委出面“劝导”,物价部门也表示要干预,但当地大部分酒店还是坚决执行了这一行规。关于自带酒水收开瓶费的争论逐步升级,渐渐演变成了一场扯不断、理还乱的拉锯战。
餐厅近半利润靠酒水
“餐饮”本来就包括餐和饮
北京春天酒楼,总经理戴宝明明确告诉记者,他们酒楼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戴总认为,如果不准酒楼谢绝自带酒水、加收开瓶费,将影响餐饮业的良性商业行为,影响餐饮业的发展。“
消费
者自带酒水会增加酒楼的成本,如延长就餐时间,占用就餐位置,使酒楼翻台的次数减少,增加酒具损耗……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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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都自带酒水了,许多酒楼也许将无法生存,更不用说发展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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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一定要自带酒水,酒楼只好收开瓶费。”
对于记者关于酒楼内酒水的进价与超市价格的差价有多少这一问题,戴总毫不隐晦地回答说:“我们酒楼五粮液的批发进价是398元一瓶,在酒楼内卖468元,超市的售价为420元;再比如,小瓶二锅头外面卖3元一瓶,我们卖4元。”
而在备受关注的温州,酒店酒水利润为其批发价的70%至80%,饮料利润在200%至300%。另外,酒店还能挣取高额“进场费”,那些卖得好的酒水仅进场费每年就有两三万元。
那么,餐饮业酒水的利润究竟有多大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店老总向记者透露:“菜品的利润空间非常薄,但酒水的利润为30%至50%,有些酒店的酒水利润甚至要占全部利润的2/3。其实,收开瓶费只是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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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带酒水,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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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里的高价酒水。”
开瓶费多少无统一价码
到餐馆自带饭菜该如何处理
记者在一些酒楼采访后得知,虽然大家都知道开瓶费引发争端的事,但因为先前的法院判决并没有说酒楼收取开瓶服务费是非法的,也没有对收取标准是否过高等问题进行定性,法不禁止就可行,所以各家酒楼的开瓶费还继续在收。
对此,餐饮业内人士一如既往地表示支持。北京市烹饪协会秘书长罗远琪说:“酒楼收开瓶费实际上收的是产生服务的费用。”
自带酒水的开瓶费究竟应该怎么收?一家酒楼的负责人认为,客人自带酒水应按酒楼该酒水售价的50%另收取服务费,酒楼没有的酒水要按100元/瓶收取服务费。北京春天酒楼的戴总表示,客人自带酒水可按酒楼该酒水售价的30%另收服务费。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之绂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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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带酒水及食品,企业无法保证安全,如果发生问题,不好界定责任;酒水是企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假如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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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带酒水,那么到餐馆自带饭菜该如何处理?他提出,如果企业收费合理、明码标价、明示醒目,收服务费就是合理合法的。至于企业是否收取服务费及收多少,应让市场来调节。
消协律师斥之为霸王条款
行规再大也大不过法规
本报记者还就这一争议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
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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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邱宝昌明确表示:“如果行规不合法,也成不了护身符。行规再大也大不过法规。应叫停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这类霸王条款。”
他认为,即使许多餐饮行业采取了公示或告知,但其行为损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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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一种为自己免责、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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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责任的不公平行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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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其应属无效条款。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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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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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邱宝昌认为,靠卖酒水盈利不是合格的酒楼,就像医院主要是治病而不是卖药一样。他说:“人们自带酒水是因为酒楼的酒水太贵了。酒楼提供酒水分摊一些费用、税收,适当加价是可以接受的,但应尽说明义务。而且,加多少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价位上,现行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业内协会力挺开瓶费是否合适的问题,邱宝昌说:“协会应该为企业说话,但不能纵容,应对企业进行自律,规范经营。”
企业律师称酒楼可自主定价
自带酒水对酒楼很不尊重
与邱宝昌的观点针锋相对的是,另一部分法律界人士表示收开瓶费有一定合理性。湘水之珠大酒楼代理律师朱本福认为:“
消费
者与经营者的选择权是平等、双向的。目前,没有一项法律规定禁止收取酒水服务费。”
企业
维权
法律顾问王寿魁律师表示,餐饮业不是垄断行业,其所有的资源都是有偿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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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选择是否在此就餐。
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边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有关部门不会禁止酒楼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禁止收开瓶费的。”
北京春天酒楼的戴宝明总经理还向记者提出国际惯例的问题:“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加收开瓶费也是与国际接轨。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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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根本没有自带酒水的习惯,因为这样做对酒楼很不尊重。如果自带一些酒楼没有的酒水,按国际惯例要加收开瓶服务费。”
工商不能受理开瓶费投诉
没适用的法律来查处这类问题
一位酒楼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收开瓶费是不违法的,如果这是违法的,工商部门早就来查处我们了。”
果真如此吗?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的确,由于没有可以适用的相关法律,我们对于酒楼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的行为不能进行查处。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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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来人、来电投诉,我们也是不能受理的,但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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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解释没有可适用的相关法律来查处这类问题。”
对此,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反驳说:“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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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带酒水、收开瓶费,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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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会问:法律规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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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带酒水了吗?”
中消协呼吁主管部门规范
酒店快成“酒类专卖店”了
中国
消费
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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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以自带酒水到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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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到酒楼加收开瓶服务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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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当场拒付,向消协等部门投诉。
武高汉说:“一些酒楼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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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带酒水涉嫌违法,其以盈利为目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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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收取开瓶费,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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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自由选择权。”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认为,现在很多酒店快变成“酒类专卖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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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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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指定的酒,价格又普遍偏高。即使酒楼明示了谢绝自带酒水,仍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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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能接受。
董京生说:“必要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出面,对酒店所售酒的价格、种类等方面作出规范。”(焦艳玲)
来源:市场报 作者:焦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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