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从一家公司辞职快一个月了,却迟迟拿不到剩余的工资。本报记者接到张小姐投诉后,多方协调,当日让张小姐拿到1500元欠薪。
6月19日张小姐致电本报热线83511111投诉称,她于4月8日应聘进入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的宏××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进厂后,公司没有与她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给她买社保。经过一个多月的考察,张小姐对公司的福利待遇、管理等方面均不满意,遂于5月1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没有获得批准。5月23日,她再次提出辞职之事,公司领导非常生气,推拉着将她赶出公司。期间,公司还将她的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扣留。当日,她向沙井街道劳动站南沙分站投诉。虽然经过劳动站协调,但直到6月19日仍然没有拿到工资。
之后,记者与该公司曾姓负责人取得联系。曾某承认张小姐已经辞工,但否认公司不签劳务合同的说法,称其与张小姐签订了劳务合同,并交给张小姐保管。关于扣押证件,曾某辩解说,因为张小姐从事的是会计工作,工种特别,要进行验证,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不过已经还给张小姐了。曾某还称,公司早已让张小姐回公司签字,然后准备将她的工资打到其工资卡上,但她不回来签字。而且,辞职也要交接一下账务。
对此,张小姐则认为,曾某虽说签字后过几天就把工资打到她的工资卡里,但是如果她签了字,曾某不给她发工资,她又怎么办?关于被扣押的证件,是她报警后才拿回的。
6月19日下午,记者致电沙井街道劳动站。该站的潘主任介绍说,南沙劳动分站于6月12日将张小姐的投诉移送到沙井劳动站。之后,劳动站工作人员即与当事公司联系,对方表示愿意支付欠薪。但张小姐害怕,没敢去。潘主任表示,他会安排工作人员继续跟踪此事。
当日下午6时许,张小姐打来电话,称她已经拿到了欠薪,公司派人将钱送到了南沙劳动分站。她说,由于深圳特区报的介入,她当天就拿到了工资,对此她非常感谢。 (记者 马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