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黄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他7个月发生6000多元的煤气费的遭遇。2007年12月,黄先生换了一台新热水器,由于工作繁忙,煤气费、水电费等账单一直由其母亲代为保管。黄先生的母亲回老家后,8月初,黄先生去领收费单,却发现7月份的煤气费竟多达400多元。黄先生找出以前的清单才发现,从今年1月至7月其煤气费竟然累计高达6208.31元!
黄先生赶紧向煤气公司反映。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其热水器密封圈漏气,并为其修好了热水器故障。
随后,黄先生打电话给热水器售后服务部门,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得知其热水器已经修好后,便再也没有给出答复。黄先生说:“他们安装的热水器有问题,我的损失找谁追讨?”
就此,记者采访了广东迎东律师事务所的白银阶律师,他认为,这个损失黄先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首先,用户在使用热水器后应当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其次,用户应当安装燃气漏气警报器。热水器出现质量问题,使用期间因热水器漏气所产生的损失,其生产厂家要赔偿是肯定的。但是,在热水器和煤气管之间是有阀门的,使用完热水器后不关阀门而扩大的损失就应由用户自己承担,厂家是没有义务赔偿的。(记者 方胜 实习生 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