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应立即停止。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开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6月16日前,各区县、各系统要完成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
通知中指出,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负责全面清理本地区、本系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情况,包括资格设置、资格类别、实施机构、资格相关培训等工作情况。全面清查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审查考生鉴定资格条件;接收没有《办学许可证》或超出培训项目范围的机构集体报名;擅自更改鉴定试题的;不严格考试纪律,致使考场混乱;违反考场管理规范,考场设置不符合要求;未经批准超出鉴定许可职业(工种)范围组织鉴定考核;跨省市异地鉴定等违规违纪活动。
通知要求,6月16日前,各区县、各系统要完成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在汇总后上报有关部门。凡没有国家职业标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告的职业(工种),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凡没有国家职业标准,属于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应立即停止。对确需保留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需提出保留、归并、调整或取消的具体意见。
原载《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