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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20日开始报名
记者昨天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将于6月20日正式开始。

据了解,2008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75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网上预报名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7月20日。网址为http://www.szsf.gov.cn/sfks 。未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在现场确认期间内,由本人到报名点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而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20日的上午930至1140、下午230至530,地点在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四楼行政许可服务室。

据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报考者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无论属于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均应提交户籍证明。在我市工作、学习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需提交在我市工作、学习的单位证明。现役军人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根据相关规定,报名人员须交纳考务费人民币260元。

此外,在深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报名条件的,可在我市报考。在我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以及在台湾岛内或外国居住的台湾居民,符合《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报名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收费标准与内地考生相同。

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和报名详情可登录深圳国家司法考试网站(http://www.szsf.gov.cn/sfks)查询,咨询电话:83053807、 83053883。(记者 吴涛 特约通讯员 晓马)


  

作者:.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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