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深圳市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将于6月20日正式开始。
据了解,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深圳考区网上预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20日。网址为http//www.szsf.gov.cn/sfks。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20日的上午930至1140、下午230至530,地点在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四楼行政许可服务室。
据深圳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报考者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报名。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无论属于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均应提交户籍证明。在深圳市工作、学习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需提交在深圳市工作、学习的单位证明。现役军人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
在深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报名条件的,可在深圳市报考。在深圳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台湾居民以及在台湾岛内或外国居住的台湾居民,符合《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报名条件的,也可在深圳市报名。
原载《深圳商报》转自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