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民商法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中国民商法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与市场经济的推进,中国民商法不仅是国内经济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对个经济贸易往来的重要制度因素。本专业通过开设中国民商法方面的
课程,可以为国内及港、澳、台和其他国家与地区培养精通中国民商法理论与律师与科研教学人员。
二、培养目标:
以培养德才兼备、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广博的涉外经贸知识,有熟练运用一门外语的读、写、听、说、译各种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特别是对外开放事业需要的、在民商法基础理论的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领域研究方面有突出造诣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不受地域限制),本科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
(1)外语 (2)马克思主义理论 (3)法理学
(4)民法 (5)刑法 (6)宪法
(7)中法史 (8)物权法与知识产权法 (9)债权
(10)商法 (11)人身权法 (1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论
五、部分师资介绍:
吴汉东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理论、知识产权法等方向的研究。
陈小君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民商法学硕士导师组副组长、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专业方向为民法理论与实务;财产法、亲属法制度。司法部首届优秀教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
等等。
六、学制及教学方法:
学制两年,学分四年内有效;学员利用双休日上课,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选派博士生导师、教授亲临深圳授课。
七、学位申请办法: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周期为1~4年,免试入学,修完本专业12门必修课(不少于36个学分);四年期间,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英语、日语、德语、法语和俄语,任选一语种)和法学学科综合(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水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撰写硕士论文申请硕士学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时间:每年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学科综合;下午:外语)
八、学费:
1.报名及资格审查费:200元
2.学费共28000元(包括书费、教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申请硕士学位费等全部费用,不另外收费),首次交18000元,通过全国统考后论文阶段再交10000元。
九、报名办法:
1.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毕业证书(有学士学位证书者须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须持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张一寸彩照;
3.填写正式报名申请表(或打印"报名登记表")到深圳教学中心办报名手续。
咨询电话:0755-83749623,83749626,83749263
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21号城市学院502室(设计大厦对面)
E_mail:info@zncd.com wrf@zncd.com
网 址:www.znc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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