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来电询问,前几天宝安公明新田村嘉虹商场新开张招工,曾先生的一名亲戚去应聘了,当时商场收了他100元押金。昨日,曾先生的亲戚去商场工作了一天,发现商场每个月只发给员工300多元的工资,于是提出辞工并要求商场退还押金,可商场说已经上了一天班,押金不能退。曾先生电话咨询当地劳动站,劳动站说商场收取押金也是可以的,是这样吗?
市劳动和社保局咨询热线答复:
单位不得向员工收押金
市劳动和社保局咨询热线工作人员答复说,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以任何名义向工人收取押金都是违法的,该工作人员建议曾先生向宝安区劳动局反映此事,咨询电话是:29990000或27664982,宝安区劳动局的地址是:宝安新城二十二区新安三路六十五号劳动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