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来电反映:前段时间,她在邮政储蓄所汇款时,不小心将收款人的名字写成另一个同音字,直到前两天收款人告诉她没有收到钱,她才发觉将名字写错了。但是,林小姐旧的身份证已遗失,临时身份证刚刚过期,新的第二代身份证还没有办下来,邮局以临时身份证不在有效期限内为由拒绝办理更改业务。林小姐询问,她该如何要回自己寄错名字的钱?
邮局答复:
可凭其它相关证明办理
邮政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款项汇出之后,如果出现收款人由于姓名不符不能取款的问题,邮局会帮其保管款项两个月。在这代管期间,如果汇款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到邮局更改收款人姓名,两个月后所汇款额将被退回汇款人所在地。到时,汇款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到汇款邮局根据程序办理业务,取出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