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先生来电询问:广东某品牌摩托车的注册商标是“KTN”。他看到龙岗一间厂房的外墙上也写着很大的“KTN”,这是一家中日合资、生产磁盘的工厂,不知是否侵犯了商标权?
律师答复:
视商标保护范围而定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甘永辉律师答复:根据目前国家商标保护法规定,如果“KTN”仅被注册为摩托车类商品的商标,该工厂有权将其使用为磁盘商标。但假如“KTN”经有关部门认证为驰名商标,就将受到特殊保护,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在其他任何产品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