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来信咨询:
我今年3月份就要生产了,请问计划生育假有什么规定?
深圳消费在线答复:
刘小姐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接受节育手术的,经医院证明,所在单位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一)安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日,手术后七日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
(二)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日;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二十一日;
(三)怀孕不满三个月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十五日;怀孕三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四十二日。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欢迎将您的问题发送到我们的服务邮箱:Szxfinfo@163.com
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由于邮件过多,我们可能无法一一作出回复,请直接登陆本站查找类似问题答案!咨询电话:0755-83046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