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住证制度施行时间和区域?
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居住证制度于2007年9月起在我市盐田区试行。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盐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居住证制度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问:办居住证后还要不要办暂住证?
答:实行居住证制度后,非户籍人员无须再办理暂住证。
问:到哪里申办?多少天可以办好?
答:为了方便办理居住证,申请人可以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的非户籍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社区工作站申请办理居住证,以后还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领取居住证。
问: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应当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填写申请表,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交验有关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问:办证交多少工本费?费用谁承担?
答:居住证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根据物价部门核算,并经过省物价部门批准,居住证工本费为20元。申领、补领或换领居住证要缴纳工本费,工本费由证件持有人承担。工本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居住证延期,或者《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转为《深圳市居住证》,不再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