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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如何投诉
深圳消费在线 2008-3-14

    

315如何投诉

    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在线投诉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各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做如下规定: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⒊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⒈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⒉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⒊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⒋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⒌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⒍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⒎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⒏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⒈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应予受理。     

    ⒉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⒊按投诉的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⒋当地通过施行的地方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其他职能的,按地方法规执行。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您可能用到的联系方式:

   中国消费者协会:

    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层邮编:100055

    电话:63273355(总机)

    投诉咨询热线:010-63281315

    新闻采访请联络新闻部,分机“233”;

    其他工作联系请按部门拨打分机:

    消指部“316”、

    组联部“268”、

    监督部“317”、

    研究部“351”、

    信息部“386”

    《中国消费者》杂志发行部:63018527、6301654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网址:www.aqsiq.gov.c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电话:(010)64463366

    事故(隐患)举报热线:010-64294453010-64237232

    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邮编:100810

    电话:010—68313344

    网址:www.sfda.gov.cn

  国家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邮编:100740

    电话:010-65122847

    网址:www.cnt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083334

    网址:www.sipo.gov.cn

  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63417114  

    网址:www.chinatax.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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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写字楼

  作者:.
  来源:西安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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