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指南
一、个人申办类型
答: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类型分为在职人才、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三种。其中,在职人才包括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和在职专业技术人才。
二、个人申办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
(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四)在计算机、通讯、电子、西药等高科技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创业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
(一)在
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的;
(二)在
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60万元以上的;
(三)在
深圳就业的个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4万元以上的;
(四)在
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其所在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30万元以上的。
前款规定的投资创业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前款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投资者,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属于当年发布的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特殊类人才;
(三)近2年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二)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
(三)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
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
(四)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
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
(五)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
符合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申办人才引进手续,不受前款第(三)、(四)、(五)项条件限制。
海外留学人员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取得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和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引进人才(录用)呈报表》(市人事局网站网上申报并打印);
2.《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市人事局网站网上申报并打印,由调出单位填写政治表现,并签字盖章);
3.《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市人事局网站网上申报并打印,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同意调出意见,并签字盖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婚育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婚育状况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材料参见《人才引进提供婚育材料说明》);
6.半年内本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7.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其他证明身份、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获奖和受表彰情况的补充材料;
10.《聘用制干部调动审批表》(聘用制干部须提供);
11.个人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与调出单位进行商调);
12.《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信息登记单》、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纳税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创业人才须提供);
13.最近两年连续在
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
在职专业技术人才须提供);
14.配偶的相关材料(已婚人员须提供),包括:(1)配偶的毕业证、职称证等证书复印件(验原件);(2)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居委会出具);(3)属夫妻分居的,提供已迁入一方的调动通知书或毕业生介绍信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二)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
2.《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表》;
3.毕业生推荐表;
4.毕业生成绩单;
5.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验原件);
7.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已婚的毕业生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其生育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海外留学人员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信息采集表》;
2.《申请接收留学生登记表》;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验原件);
5.出国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有效护照、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现实表现、政治鉴定;
8.婚姻、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9.原籍户口本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应通过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向委托人人事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商洽转递人事档案,收齐申报材料后报送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拟引进人才的申报材料和人事档案后,对引进在职人才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引进的决定;对接收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接收的决定;
(四)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引进或接收后,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调动通知、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或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并转交委托人;
(五)委托人凭调动通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以及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等材料在1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入户意见后, 到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户籍入户手续。
五、办公地点
市人事局
办公地点:市民中心行政办事大厅西厅6-9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5:45
办公电话:82107156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616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办公电话:82122361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技园区分部
办公地点: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综合服务楼四楼西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办公电话:26712163 26712170
罗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办公电话:25924749 82426686
福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1)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6号窗口
(2)福田区区委大厦1704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82978013 82918537
南山区蛇口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9号联合大厦1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26886928 26886929
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南山区桃园西路南山人才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26161119-3558 26161119-3606
东部人力资源市场
办公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25358899
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宝安区宝城九区广场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27788501
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公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28949141 28949075
人才引进计生婚育材料说明
一、拟调人员须填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市人事局网站上下载),并由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二、已婚人员还须根据不同婚育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已婚未生育的,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已婚并生育一个子女的须提供:
1.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已婚并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须提供:
1.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2.持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双胞胎除外)到
深圳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核实(含双胞胎),提交
深圳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调动人员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原件;
3所有子女的户口本。
(四)在中学就读的16周岁及以上未成年随迁子女须提供《在校生证明》(表格可在
深圳市人事局网上申报中下载)。
(五)拟调人员为40周岁以下的已婚女性须到
深圳市或各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妇检,提交《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六)丧偶者及本人或配偶属丧偶再婚者提交《死亡报告书》及户口注销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七)离婚、再婚者须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若配偶是再婚的也须提交)。
(八)拟调人员是已婚男性的,如女方与男方的户籍不在一个市(县),则女方需同时出具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