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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工作手册
深圳消费在线 2007-5-23

第五节  社会保险费征收办事程序及业务流程

一、参加社会保险

(一)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二)已参保单位办理员工参保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属首次参保的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还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2、若申报参保信息的变更,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须知
1、个人参保只受理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凡具有本市户籍,年龄满18周岁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可到社保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1)到内地企业就业的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
2、个人参保缴费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及《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在内地企业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证明或劳动合同及工资表;
(4)灵活就业人员,须在申报表写明有关就业情况并出示发生经济关系方的相关证明文书;
(5)首次参保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属调入本市的须提供调令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
(6)到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商银行之一开立个人储蓄银行存折,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7)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证》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须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证》;属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3、个人参保缴费程序
第一步,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以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第二步,申请参保人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第三步,需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第四步,持托收社保费的银行存折、填写好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审核办理个人缴费手续。

(四)企业员工补交养老保险费须知
深圳市各类员工最早开展养老保险的时间
合同工:1983年11月(含1982年招用人员)
全民固定工:1985年9月
临时工:1987年3月
集体工:1987年12月

1、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对象为按照我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应参加养老保险而未参加的员工;
2、补交养老保险费,需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深圳市企业员工补交养老保险费审批表》,提供申请补交期间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劳动合同书或劳动用工手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深户员工需提供补交期间的暂住证;招工或调入的员工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复印件;随迁入户的员工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均需验原件);
3、企业应为全体应交(或应调整缴费工资)而未交(或未调整)的员工办理补交(或调整)手续,不允许有选择性地为企业部分员工办理补交(或补调整)手续;
4、经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审核后,符合补交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补交条件的,在当月月底前告知申办企业,并退回所报资料。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程序
(一)参保单位每月正常工作日内均可报送有关参保资料到社保机构的社保费征收窗口,属当月15日前报送的当月处理,视为当月参保;属当月16日之后报送的次月处理,视为次月参保;

(二)社保机构财务部门于当月21日至25日内进行一次银行托收(参保单位应于当月20日前在托收银行帐户内存有足够的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托收成功的次月,参保单位可到托收银行领取《社会保险金收缴核定单》或由托收银行寄发到各企业。领取不到者,可于次月到社保机构财务部门凭银行对帐单补打此单。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缴交社保费的企业,于当月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打印《社会保险金收缴核定单》,凭核定单到基金托收银行缴费;

(三)当月25日后,参保单位可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打印企业参保明细清单。企业应认真核对清单,如发现有误,请于次月向社保费征收窗口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提出更改,社保征收部门核实后将予以更正;

(四)对于因参保单位托收帐户上款项不足等原因造成社保机构未扣到应缴社保费的,由社保征收部门向企业催办缴费。企业拖欠社保费超过3个月者,由社保稽核部门进行核查,情况严重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按规定给予处罚。

(五)其它须知
1、企业报送社会保险有关报表等资料,社保征收部门签收后应开具回执,企业需查询有关办理情况时,应出示回执;
2、原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办理过结算手续的员工,企业报送《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或《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必须填写其原个人社保电脑号;
3、如因企业帐户上资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社保机构在每月21日至25日期间无法托收到当月社保费的,当月应托收的社保费将与次月的社保费一并收缴,包括本金、利息和滞纳金(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保费的2‰征收);
4、企业于次月领取不到社保费托收银行对帐单的,有义务及时向社保征收部门查询具体的原因,以防延误缴费时间;
5、企业每半年应将参保情况向员工公布一次;
6、社保征收部门每年初向参保单位提供上年度《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帐目单》;
7、企业必须把社保征收部门提供的《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帐目单》及《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及时发给参保员工本人;
8、企业的相关信息(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托收银行等)如有变化,应及时到征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9、社保稽核部门必要时有权到企业进行社保稽核,企业应予积极配合。

三、深圳市企业员工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须知
(一)首次参保员工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企业应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提交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二)遗失补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企业应填报《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申领表》。

四、办理市外转入养老保险金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户籍已转入深圳
2、在内地已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积累的。

(二)转入程序
1、申请转入人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征收部门领取外地养老保险金转入接收函;
2、申请转入人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员工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基金转移手续;
3、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金转移凭单到我市社保机构财务部门查核;
4、经查核到帐后,属个人缴费的,直接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转入手续;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提供转移凭单,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
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市的银行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建大厦支行
帐号:823500321308094001
邮编:518026

五、参保人历史参保资料补录(合并)须知
员工1992年7月31日以前在深圳市的缴费记录未与目前参保记录合并在一起的,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补录手续:
(一)当时属全民固定工的,提供员工1992年7月31日以前的参保电脑号;
(二)当时属合同制工人的,提供员工《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保险基金登记手册》;
(三)当时属临时工的,提供员工《深圳市临时工社会保险基金手册》;
(四)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核实资料属实的,予以办理补录(合并)手续。

六、企业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须知

(一)网上申报的条件
凡已在我市社保机构参保的企业,只要具备网上服务的电脑设备,均可向征收部门申请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
(二)网上申报程序
1、领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签订《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协议》;
2、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受理后,即时分配网上申报服务密码;
3、参保单位凭服务密码,可在网上处理权限内的业务;
4、参保单位在网上处理相关社保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防止泄密,避免造成损失;
5、为保证网上交易安全,建议参保单位向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SZCA)申请数字证书。
(三)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
1、企业于当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社保征收部门于16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企业于19日前,在网上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如发现有误立即与社保征收部门联系并校正。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次月申报的数据;
2、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每月变动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连同参保员工有关材料于每季度末10日内报送社保征收部门存档。参保员工有关材料是指属调入的员工应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网上申报不提供补交养老保险费、更改户籍资料、修改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业务。这类业务,用人单位须于每月15日前向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报送书面申报资料。

七、社会保险业务咨询须知
    凡是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的问题,参保单位及员工可以到社保机构指定的咨询窗口或相应的业务部门进行现场咨询,也可以采取电话或上网咨询。
咨询电话:96888
深圳市社保网站:www.szsi.gov.cn

八、社会保险年检须知
对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由社保机构发放《社会保险年检证》,用人单位每年应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年检,并由社保征收部门在《社会保险年检证》上注明年检结论。

九、社会保险费结算(退、转保)须知
(一)非深圳户籍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深圳,不继续在深圳工作;
(3)退领养老保险金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转保业务可委托他人办理。
2、退保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需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3、转保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需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需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保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
4、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转保员工打印清单,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转保员工应注明联系电话;
(5)属退保的员工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6)属转保的员工应转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转保人须到财务窗口领取转移单据。
如转保员工个人帐户还有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员工本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员工还须到银行窗口领取银行借记卡(卡内存入医保、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由代办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代办人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联后,在财务窗口另外领取一份结算单据,由社保机构负责将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汇入上述帐户。

(二)深圳市户籍企业员工结算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在深圳市参加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帐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
(2)员工已购房;
(3)员工本人前来办理。
2、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结算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失业人员或在社保个人窗口缴费的人员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无需提供《申请表》或单位证明。但失业人员需出示失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个人窗口缴费的人员需要提供一份书面申请(申请书上必须有本人的签名和指模);
(3)员工购房证明的原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抵押贷款合同、购房发票等;如果购房资料原件显示业主姓名为员工配偶的,员工还须携带结婚证原件;
(4)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需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5)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3、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住房公积金结算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三)深圳市户籍员工调离本市转移社会保险金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在深圳市参加了社会保险,其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或住房公积金帐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
(2)员工已按规定办理调出或户口迁移手续;
(3)员工本人前来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2、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户籍员工转移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转保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失业人员或在社保个人窗口缴费的人员,只须提供《申请表》,经核实后,在转保《申请表》上签名并按指模,失业人员还须出示失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出示深圳市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需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4)《调动通知书》及《户籍迁移证》或已注销的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等;
(5)如员工调离深圳时间较长,无法提供原深圳市身份证、《调动通知书》、《户籍迁移证》或已注销的户口簿等资料的,可持异地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新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及所属地派出所证明;
(6)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7)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8)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9)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需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单位的公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保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
3、办理程序
(1)员工或代办人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资料,打印清单,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转移社会保险金单据;
(4)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注明联系电话;
(5)到财务窗口领取养老保险转出单据,养老帐户金额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调入地社会保险机构;
(6)在员工本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员工还须到银行窗口领取银行借记卡(卡内存入医保、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由代办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代办人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联后,在财务窗口另外领取一份结算单据,由社保机构负责将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汇入上述帐户。

(四)深圳市户籍员工退休前出国(境)定居结算社会保险金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在深圳市参加了社会保险,其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或住房公积金帐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
(2)已办理好出国(境)定居手续;
(3)已注销深圳户籍;
(4)员工本人前来办理。
2、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户籍员工退休前出国(境)定居结算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退保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失业人员或在社保个人窗口缴费的人员,无须提供《申请表》或单位证明,但须提交一份退保申请书(申请书上必须有本人的签名和指模),失业人员还须出示失业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
(3)深圳户籍注销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本(交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
(4)出示个人原深圳市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需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5)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6)出国定居证明、现居住国(境)的身份证明、护照等(交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结算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五)员工因工死亡结算社会保险金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在深圳市参加了社会保险,其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或住房公积金帐户积累了一定的金额;
(2)员工属因工死亡并经有关部门发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
2、需提供的资料
(1)死亡员工所在用人单位证明一份(需明确死亡员工与代领人的关系,证明上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证明死亡员工和代领人继承关系的文书,如结婚证、户口本或公证书等(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4)死亡员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各2份);
(5)死亡员工的《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3、办理程序
(1)代领人凭本人身份证和企业证明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社会保险金结算单据;
(4)代领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十、深圳市社会保险征收业务流程图

  作者:.
  来源:深圳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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