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名称
行政许可时限(工作日)
行政许可收费(元)
受理地点
民办技工学校的设立
(一)申请筹设:自受理筹设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二)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正式设立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
无。
市民中心政务大厅西厅63号窗口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鉴定机构制证时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7楼职业培训处
外国人入境在深就业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理,新办外国人就业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理,延期外国人就业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理,遗失补发、变更、注销、迁移外国人就业证受理申请即时办理。
无行政许可收费。但收取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缴纳标准:每人每月9元人民币,按就业证签发期限一次性缴纳。 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4]334号文件。
市劳动保障局十七楼
台港澳人员外国人在深圳就业
新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台港澳人员就业证1个工作日办理,遗失补发、变更、注销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即时办理。
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
15个工作日
无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
(一)申请筹设:自受理筹设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二)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正式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第十二条。
名 称
时 限(工作日)
收 费(元)
民办技工学校筹设审批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设、申请正式设立。(一)申请筹设。同意筹设的筹设期最长不超过3年。(二)申请正式设立。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根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进行公告。(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民办技工学校正式设立审批
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正式设立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
《外国人就业证》办理程序及审批
新办外国人就业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理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的程序及审批
延期外国人就业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理
遗失补发《外国人就业证》的程序及审批
遗失补发、变更、注销、迁移外国人就业证受理申请即时办理
变更、注销、迁移《外国人就业证》的程序及审批
变更、注销、迁移外国人就业证受理申请即时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办理程序及审批
新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理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办理程序及审批
延期台港澳人员就业证1个工作日办理
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申办就业手续
遗失补发、变更、注销《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遗失补发、变更、注销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即时办理
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审批
筹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程序及审批
申请筹设:自受理筹设申请之日起30日内。
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程序及审批
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正式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受理之后15个工作日。
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
员工单独申请欠薪垫付的程序及审批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八条。
员工集体申请欠薪垫付的程序及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招工-未婚情况的审批
15个工作日。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招工-已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招工-丧偶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招工-离异 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调工-未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调工-已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调工-离异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招工-再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调工-丧偶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招工-离异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调工-再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招工-再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招工-已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调工-离异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招工-未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审批类调工-已婚情况的审批
市外招调工核准类调工-丧偶情况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