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者类别
市民
办事指南名称
社会医疗保险现金医疗费报销
所属类别
社保
办事机构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福田管理处医疗保险科
办事地址
彩田南路社保大厦三楼307
业务办理时间
每个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个财务结帐日除外)。应当自发生费用之日(或出院日)起6个月内办理。每年7-12月办理上年7月至本年6月的门诊自付超过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0%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
办理时限
社会医疗保险现金医疗费在8000元以下的立即办理,在8000元以上的在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联系电话
83460066??6311,6312,6313,6315
业务审办材料
报销时应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注:不接受应在本市定点医院划卡记账的费用报销):
1、 原始收费收据;
2、 费用明细计价清单;
3、 门诊病历或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 疾病诊断证明书;
5、 本人职工社会保险证(原件、复印件;
6、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 报销出差、探亲、休假、学习期间在外地急诊就医住院费用的,还需提供已于急诊住院后的一个月内在社保机构办理的外诊登记资料。
8、 报销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公干或探亲所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的,另需提供单位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特别通行证;
9、 报销生育医疗保险医疗费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单位证明、准生证(第二胎),其中报销生育分娩住院费用另需提供小孩出生证,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另需提供节育手术证;
10、办理市外转诊报销的,另需提供签有市属三级医院(专科医院)或市社保机构核准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
11、 办理输血报销的,另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抢救用血证明;
12、 报销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到另外定点医院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的,需提供已经社保机构审核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审核、报告申请单》。
办理程序
直接到医疗保险科办理
办理依据
深府令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社保发〔2003〕77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03〕78号《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
业务审办对象资格
符合深府令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社保发〔2003〕77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03〕78号《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03〕79号《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03〕82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03〕84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市外转诊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00]3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8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四深圳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和现金报销管理办法》等社会医疗保险政策
权利义务
符合上述政策要求的给以办理。申办人应按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请申办人提供真实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