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初中开始申请学位
时间:4月20日至5月20日
地点:福田区各小学及学位申请站
4月10日,福田区各小学开始组织毕业生升初中学位申请和资料录入。从4月20日起,符合入读福田区初中条件的外省、市、区小学毕业生开始申请学位。记者4月11日从福田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申请初一年级学位,条件是已经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即①深圳市户籍学生;②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③符合“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新生申请学位需提供房产证
根据申请者是购房还是租房、房产与户口地址是否一致等情况,福田区教育局要求新生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本、市引智办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学生暂住证、原籍户口本、学生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明等不同材料,申请者可登录“福田教育网”查看。
有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的房产产权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且占有产权的50%及以上;若是租房,所提供的租房合同期限要从申请日或之前起,并跨越2006年8月31日,承租人要求是学生父母其中一人。
宝安龙岗学生到福田学位申请站报名
符合福田区报名条件的罗湖、南山、盐田区属小学毕业生,在原小学提出学位申请后,统一于5月19日前,由罗湖、南山、盐田区教育科转往福田区;而宝安、龙岗区属小学毕业生,则由家长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凭原小学开出的小学毕业生证明和有关证件,到福田区教育局学位申请站提出学位申请。联系电话:83925578(4月15日后使用)。
符合福田区报名条件的外省、市小学毕业生,由家长于4月20日至5月20日,凭原小学开出的小学毕业生证明和有关证件,到福田区教育局学位申请站提出学位申请。
另外,在罗湖、南山、盐田区居住的福田区属小学毕业生在现在所在学校报名后,统一由福田区教育科转往罗湖、南山、盐田区;在宝安、龙岗区居住的福田区属小学毕业生,则凭福田区属小学开出的毕业证明到宝安、龙岗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同一地段新生原则上去同一中学
为合理地安排初一新生就近入学,福田区教育局通过示意图,将福田区划分为123个居住地段,并给予相应的代码。福田区教育局有关人员强调,填写学位申请表时要准确选择“居住地段代码”,同时还要准确选择“住房类别”和“户籍类别”,这些内容是学位安排的主要依据。
初一新生安排学位时,以同一地段去同一所中学为原则。如果某地段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过多而无法全部安排在同一所中学时,则参考不同的住房类别和户籍类别,按本地段住房类别分类逐级安排。如果本地段同为“A类”的住房类别的学生仍然过多,则采取划定入住时间或抽签的办法安排学位,其余的学生安排到相对远一点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