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市招调工工作已开始,相关问题一直是劳动热线“12333”的咨询热点。近日不断有读者向本报咨询,招工和调工有何区别?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招工及调工属于两个不同概念,且今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能通过招调工入户我市。
招工、调工不属同一概念
据介绍,要办理招调工,首要的问题是弄清楚招工和调工的概念。所谓的“招调工”,是招工和调工的合称。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调工办理,其他人员按招工办理。一些申报人员或单位经办人错误地将二者混为一谈。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以夫妻分居为例,夫妻中一方属特区内户籍(龙岗、宝安区夫妻分居条件为夫妻一方属龙岗、宝安户籍),另一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分居调工办理,其他分居人员按分居招工办理。若夫妻双方一方是特区内户口,另一方工作单位在宝安、龙岗,则应当按照“单招”或“单调”办理。
“办理调工必须同时符合‘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和‘已缴纳社会保险’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该负责人说,有的员工符合调工条件,却由于不理解政策或是疏忽,选择了招工,这样,他在我市以外其它地方的工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就不能在深圳连续计算,对日后养老保险等业务的办理和退休待遇造成影响。
学士须参加我市社保
据悉,我市今年的招调工政策跟2005年相比,增加了不少新内容,如按照有关规定,提高了对技能人才核准入户的技术等级的要求,增加了对拟招调员工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要求。对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增加了参加深圳2年社会保险的要求;对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的人员增加了参加深圳2年社会保险的要求;对高级工增加了参加深圳3年社会保险的要求;对招调员工的配偶条件增加了“需有工作单位”的要求,保证招调员工的配偶不是失业人员等。
应届大学毕业生是否也可通过此途径招调入户?记者采访中获悉,今年我市特别增加了“按计划接受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干部身份人员”不能办理招调工的规定。欲办理入户手续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需到我市人事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方式入户。
企业纳税5万可申请立户
企业需符合什么条件才可申请立户并办理招调工呢?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只要满足4个条件,且经工商年检合格的,就可以申请办理招调员工立户:上一年度纳税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创汇额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经我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产品的企业;具有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或高新技术开发项目需要招调相关人才的企业。
该负责人说,企业需在今年10月31日前申办立户,并提交《深圳市2006年办理招调员工业务信息表》首页;2005年度的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市列重大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先进技术等政策性扶持企业的只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工商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晶报记者孙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