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可举报
劳动部门全市摆摊宣传《劳动法》
晶报讯(记者秦小艳实习生谢红梅通讯员秦海燕)昨日是《劳动法》颁布12周年纪念日,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市20余个点同时开展“庆祝《劳动法》颁布12周年宣传咨询活动”。近2万市民奔赴现场咨询相关劳动保障知识。
昨日上午,记者在八卦岭劳动就业大厦门口的活动现场看到,一打工者问,企业支付的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解答道,出现这种情况可向劳动部门举报,一旦查实,劳动保障部门将对违规企业处以3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并责令企业补足少发工资,支付相应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