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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统缴优惠延至4月10日
深圳消费在线 2006-12-29

养路费统缴优惠延至4月10日

市公路局提醒车主可选择转账汇款、协议扣款等多种缴费形式

记者昨日从市公路局获悉,自12月11日起开征2007年养路费以来,我市已有20余万机动车的车主主动缴纳,占我市所有车辆的1/4。市公路局提醒车主,今年的统缴优惠期延长至4月10日,市民无需“扎堆”缴费。

记者从福田征稽所等多个征稽所了解到,该所最近交费的人激增。仅福田征稽所,每天都有1500人至2000人。据统计,全市目前共有机动车80万辆。自12月11日开征以来,仅14个工作日的时间(周末不办理缴费业务),全市已有20余万辆车已缴明年养路费,其中多数采用到各征稽所刷卡缴费的方式,占所有车辆的1/4,即平均每天都有近1.5万车辆缴费。

2007年养路费征收工作于本月11日开征,统缴优惠期延长至明年4月10日。即车主在12月11日至4月10日优惠期期间,按年统缴2007年度公路规费的车辆,一律按10个月计征。市公路局有关负责人还提醒,除到征稽所刷卡缴费外,车主还可通过转账汇款、网上缴费和协议扣款等形式缴费。

  作者:秦小艳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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