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医保中断拟允许续缴,因本人过失造成的工伤以外的意外伤害也有望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举行论证会。据悉,深圳市正探索“全民医保”的“深圳模式”,其特点是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力争年内把750万人纳入深圳医保体系。
昨天上午,来自深圳市医疗、药品、企业等机构的专家汇聚五洲宾馆,就《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论证。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介绍,1992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打破了原有公费医疗制度,开始实行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于2003年制定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但在实施过程中,该局发现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多,可适当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使基金有效使用。此外,原《办法》有关参保人医疗保险的待遇不尽合理,如住院医疗保险只保大病门诊,还比不上劳务工医保,但缴交的费用比劳务工医保还高。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原《办法》进行调整,内容涉及调整医疗保险层次、修改劳务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给住院医保参保人增加门诊待遇等方面。“修改后的《办法》有许多新亮点,我们欢迎广大网友和市民提出宝贵的意见。”管林根对记者说,截至目前深圳市医保参保总人数为621.53万人,定点医疗机构859家,通过对《办法》的修改,力争使参保人数年内达750万人,以此率先在全国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据悉,该局将于近期将此《办法》放到网上,并公布两部热线电话,以征求市民意见。预计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办法》最快可在3个月内将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