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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待遇"者续保10月中旬开办 持续1年
深圳消费在线 2007-8-27

    退还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缴费也可领养老金,广东上周出台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连日来纷纷到省社保局打探消息。记者昨天获悉,省社保局目前正在对已领取一次性养老待遇人员原参保资料进行整理,省直统筹区预计10月中旬正式开始办理此项业务,时间将持续1年。

    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如符合上述条件,将按照“原在哪里领取的一次性待遇,回到哪里办”的原则进行办理。考虑到全省情况差异较大,上述申请一次性继续缴费的办理时限,由地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始办理。因此,属于此类对象的人员应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方案。

    据悉,为方便原在省社保局参保并已领取一次性待遇的相关群众办理业务,目前,省社保局正在系统内抓紧审核历史数据库中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力求正式办理时顺利办完,预计10月中旬可以正式对外受理群众申请。

    省社保局提醒,市民申报办理业务时要带齐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作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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