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须付双倍工资
深圳本月启用6个劳动合同范本,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要补偿辞职员工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孙妍 通讯员 冯力 赵志斌)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记者昨天获悉,为使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尽快与新《劳动合同法》相衔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修改和制定了《深圳市劳动合同》等6个合同范本,已于本月起正式启用。
新范本明确员工义务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6种新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范本分别为:《深圳市劳动合同》、《深圳市桑拿按摩劳动合同》、《深圳市集体合同》、《深圳市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深圳市行业性集体合同》和《深圳市区域性集体合同》。新劳动合同范本在修改和制定过程中,始终遵循依新《劳动合同法》制定原则,规范企业与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劳动合同范本的总体框架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设置,同时将员工的应履行义务也明确在新范本中。新文本增加了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还有工作地点、休息休假、经济性裁员等方面的条款;取消了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与旧合同范本相比,新劳动合同范本内容条款更为全面,从源头上加以规范。
增设代通知金制度
新劳动合同范本还增设了代通知金制度,即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形式代替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范本中也有新增规定:(1)增加了两种可以裁员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新范本要求,用人单位裁减20人以上或占员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部门报告。(2)增加了要求单位裁员时应优先留用3类劳动者的内容。
转产裁员应经济补偿
新合同范本还明确了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的范围:一是劳动者基于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等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能获得经济补偿;二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裁员以及其他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是在特定情况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以及因用人单位破产、关闭、撤销、解散、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