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住房保障需要土地、资金两手抓。在率先公布了今年的住房建设计划后,深圳日前又公布了更为细化的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其中明确年内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资金将达77.94亿元。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表示,77.94亿元计划资金中,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和财政部门计划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资金28.27亿元,从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2.8亿元,租售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15.67亿元,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资金31.1亿元,及其他资金0.1亿元。
而资金使用方面,年度计划提取保障性住房维修和管理等资金1.57亿元。计划对2875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租赁补贴,补贴金额2972万元;其中,货币补贴保障家庭1100户,补贴金额1287万元,政府转租提供租赁住房数量为1685户,补贴金额1685万元。
另外,与上月底公布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中的内容一致,深圳今年计划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0.5平方公里,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4.58万套。同时,深圳今年将出台《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并启动住房公积金立法工作。
建立和落实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一直是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高难度动作",中国指数研究院的分析师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国家已经提出了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等多种廉租房资金渠道,显然深圳就是这样安排的,而除了明确来源与用途,资金的及时拨付并到位也很重要。
低收入农民工家庭将纳入深圳公租房保障体系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罗秋近)记者2月14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委市政府日前通过了《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深圳将把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待遇;逐步改善农民工生活条件,将低收入农民工家庭分年限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确保集体合同覆盖人数提高到500万人以上
《决定》指出,深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要通过推进制度创新、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培训教育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用人单位依法管理水平,消除劳动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要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和完善“四大机制”,实现“三个提高两个下降”,即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规范和强化和谐劳动关系的监管机制,创新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调处机制,拓展和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救助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集体合同覆盖人数提高到500万人以上,工会组建率提高到80%以上,劳资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到85%以上,重大劳动争议量下降15%以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量下降30%以上。
年内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地方性法规
根据该《决定》,深圳将完善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立法进程,做好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力争在年内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尽快完成欠薪保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会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深圳市政府要在上半年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出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意见。
逐步改善农民工饮食居住等基本生活条件
《决定》提出,深圳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推广农民工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待遇,提高住院待遇记帐比例。加快社康中心建设,提高社康中心诊疗水平,为劳动者提供便捷、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同时,深圳将逐步改善农民工饮食、居住等基本生活条件。要加强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对从事农民工集体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予以必要的支持。在农民工集中的产业园区,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配套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与深圳市社会保障体制相配套,将低收入农民工家庭分年限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放宽“劳务工关爱基金”救助对象和范围
另外,深圳还将加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咨询系统的建设,整合现有的12333和96888电话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咨询系统建设,实行政府监管、社会化运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拓展劳动争议困难群体生活医疗援助渠道,拓宽“劳务工关爱基金”来源渠道,放宽救助对象和范围;对发生工伤事故或罹患疾病而未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因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而产生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医疗费垫付。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参与对生活和医疗困难劳动者的救助。(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