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的非户籍学生也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了。(资料图片)
相关资料
深圳义务教育阶段 在校生现有约80万人
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深圳调整全市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市教育局规定,深圳的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为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等。根据《深圳市各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因学校等级不同,我市公办小学普通生书杂费每生每学期在291元至364元之间,借读生书杂费在1090元至1239元之间;公办初中普通生书杂费在417元至521元之间,借读生书杂费在1317元至1646元之间。
深圳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472所,其中普通中学273所,小学347所。在校生共114.67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79.19万人。
今春义务教育免费三类对象:
1.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深圳市户籍学生;
2.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广东户籍学生;
3.符合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深圳户籍待遇和取得学籍的学生。
秋季学期起免费对象扩大至:
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所有内地非深圳户籍学生。 (记者 丁光莹 陈双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