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规范》正式出台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天从全市社区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深圳市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正式出台。按照要求,我市力争在年内对社区老年人协会进行认定。此外,今年我市仍将出资2000万,扶持“老有所乐”项目,让在深老人快乐养老。
目前,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6万人,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深圳的暂住老年人口已超过30万人。一方面我市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而另一方面广大的退休人员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
因此,对老年人口的管理已成为我市社会管理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作为具有参与社会管理和自我管理功能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我市各级老年协会的建设近几年来得到迅速的发展。现有各级各类老年社团组织达800多个,会员人数接近15万人,这对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市来看,发展不够平衡,有部分区、街道和社区尚未成立,一些已成立的老年人协会制度不够健全。
对此,由市老龄办和市老年协会共同制定的《规范》正式出台,按照要求,我市要成立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老年协会,而各区则要在今年年底前,对本区的社区老年人协会进行全面认定,对符合规范的单位颁发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老年协会统一印制的证书。
昨天,莲花二村首先获得由我市颁发的“深圳市社区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牌匾。据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透露,每年我市都将出资2000万元扶持“老有所乐”计划,去年的2000万元资助约1400个老年活动项目,今年也不例外,“我们将尽可能把全市老人组织起来,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让老人们在深圳快乐生活。”(记者 孙妍 通讯员 沈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