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致全市中小学校长公开信,要求规范招生
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投诉电话:82001533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丁光莹) 不准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准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准未经批准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准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准收取任何招生费用……昨天,全市各中小学校长都收到了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发出《致全市中小学校长公开信》,信中要求各位校长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教育部门还公布投诉电话:82001533,接受市民举报。
《公开信》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六公示”、“五不准”: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公示招生计划、公示招生地段、公示招生程序和办法、公示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公示咨询投诉电话,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准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准未经批准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准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准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六公开”、“四不准”、“五不予”: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资格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申诉渠道,全部按计划、按成绩、按志愿实行“网上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不准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不准接收学生挂读,不准擅自接收非正常转学;高中阶段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不予核发毕业证书,不予承认其高考报名资格,不予核定相应的财政拨款,不予核定相应的教职工编制。
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特地设立投诉电话:82001533,接受群众举报。
据悉,今年我市中小学学位基本可满足市民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需基本平衡,可供学位数比去年实际招生数有所增加,但个别楼盘和人口密集地段、热门学校,仍可能存在局部学位紧张情况。全市中考考生达50700人,比去年增加4965人,增幅11%,远高于2006、2007年的7%、6%。其中户籍生32571人,比2007年增加3879人,增幅13.5%,远高于2006、2007年的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