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事项
1.切莫贻误学位申请时间。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贻误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将只能进入尚有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本地段学校就读。
2.向规定学校申请学位。如果出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地址与现在的实际住址不一的情况,以现住址为准
确定所属招生地段。
适龄儿童不得在不同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如果违规重复申请学位将影响正常招生秩序,有关适龄儿童将只能在招生结束前进入尚有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
3.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保证就近入学。暂住人口子女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接纳在深圳就读。
4.申请学位无需缴费。申请就读本市学校无需交纳任何手续费。政府不允许任何学校提前收取学费。
5.及时更新户证登记。在深居住地址变更后,应该及时办理深圳户籍市内迁移,或者重新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答疑解惑
暂住人口子女的学位申请材料
问:怎么准备暂住人口子女的学位申请材料?
答:需要以下五类材料。
1.户籍证明和深圳暂住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按户籍地有关规定办理。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可与在深现居住地派出所联系办理。
2.在深居住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按国土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购房交款收据(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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