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龙岗居民迁户特区拟降低门槛
取消分居时间、居住年限等限制,待市政府批准后明年实施
随着特区内外的社会公共设施、就业环境、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差异的缩小,相关配套管理政策已逐步拉平,实现全市“户籍一体化”管理的时机已较成熟,市发改局计划从明年开始放宽宝安、龙岗两区居民迁户特区的限制。这是记者从市发改局给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的。
孙彪等10位市人大代表在《关于特区内外户口一体化的建议》中指出,1993年撤县建区后,开始了特区内外(常住)户口一体化进程。但实际操作中,特区内外户口办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购房入户”政策造成特区外入户门槛比特区内低;二是为防止特区外向特区内的“人才单向流动”,1993年撤县建区后,市里明确了“从特区外迁入特区内按照市外迁入条件办理”的规定,后又增加“在两区工作满5年才能调入特区内”等规定,形成了“从两区迁入特区可能难于从外省迁入”的情形;三是公安机关对特区外向特区内迁移实行完全等同市外迁入的审批制度,而劳动人事等部门则在某些方面放宽、某些方面限制,这使各政府部门在入户方面的规定不一;四是近年来,宝安、龙岗两区间迁移、从特区内到特区外的“反向迁移”有明显增多趋势,情况较为复杂。
市发改局在答复中认为代表提出的关于特区内外户口一体化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市发改局称,当前深圳已完成了城市化的工作,根据国家的户籍制度改革方向,为真正体现“按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户籍一体化”管理的工作势在必行。目前市发改局已经做出安排,初步设想是改革现行的多头审批办法,把宝安、龙岗户籍迁入工作归拢到公安部门统一办理;把宝安、龙岗户籍迁入与劳动、人事关系脱钩,因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市一体化管理,故宝安、龙岗居民迁入特区只需考虑户籍迁入问题,不必考虑劳动、人事关系的转接;公安部门受理居住地变更、夫妻分居、未成年子女随迁等类别,劳动、人事部门只办理宝安、龙岗两区新招工、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户籍迁入问题;宝安、龙岗迁入特区取消分居时间、居住年限、计划指标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如拥有房地产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合法证件,均可申请迁移。为做好以上工作,市发改局将会同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展开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