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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领取一次性待遇者也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深圳消费在线 2008-1-29

   昨天下午,广东省水电二局的20多位退休职工当场办理了一次性待遇退款续保业务。从11月1日起,广东省社保局“一次性待遇”续保业务正式开办以来,已有1000多人办理。连日来,迫不及待的公公婆婆挤爆办事大厅,他们都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按规定参保,但因年龄偏大,无法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因此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只领取了一次性待遇的人员。

  解决“一次性待遇人员”老有所养问题正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按规定,原已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此前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人员,可以在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后,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据悉,需办理一次性待遇转长期待遇的人员大约有6000多人。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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