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你我ABC免费英语角
推荐文章数百商家竞投千余花市铺位
推荐文章天气波动较大周末大降温
推荐文章疾病保险将出台行业规范
推荐文章龙珠医院今起正式开业
推荐文章深港往来方便如串门
推荐文章宝安大道将成景观大道
推荐文章粤公务员加薪方案已报批
火警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中心:120
警匪电话号码:110
交通报警电话:122
电话查号:114
信息查询:160
火车站询问处:82328647
深圳航空售票处:99777
电话报障:112
煤气抢修电话:25199999
电力抢修电话:95598
天气查询:12121
深圳市消委会:82102315
深圳市物价局:12358
深圳社保中心:96888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消费在线 > 便民服务 > 出行交通 > 文章正文
网上可缴养路费统缴期延至明年4月10日
深圳消费在线 2006-12-13

  网上可缴养路费统缴期延至明年4月10日

  记者昨天从省公路管理部门获悉,广东省公路规费“网上征稽所”已于12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广大车主只要通过互联网登录www.gdylf.com或www.gdylf.org,就能在网上缴纳公路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公路规费。这项业务本月起率先在广州、深圳、佛山投入使用,明年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

据省公路部门介绍,与往年相比,我省2007年度养路费的征收有两个特别之处:一是统缴期大幅度延长,由以往的12月31日前延长到次年4月10日,期间一次性交缴全年养路费按10个月计征;二是为了与各家收款银行进行年度结算,本月29日至31日3天,全省暂停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网上缴费需要持有支持网上银行功能的信用卡,而且要向邮局或速递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

  作者:古国真
  来源:深圳商报
相关文章
  • 燃油税出台前收养路费合法

  • 养路费统缴优惠时间将延长

  • 粤公路养路费明年继续征收 税改再次搁浅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所有 深圳消费在线 Szxf.net 网络实名:深圳消费 网友留言 客服电话:0755-21266059
    E-mail:
    客服QQ:16024843 75595757 63825355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2149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