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柯达LS443数码相机成为中国消费者维权主角,中国消费者协会还为此召开了史无前例的听证会,但该型号相机的最后处理工作至今未结束。而从今年起,柯达另一款型号为V550的数码相机又成为中国消费者的维权焦点。在多个电子消费网络社区,来自全国17个省份和直辖市的近百名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流发现了同样的问题:该款相机刚过一年保修期就出现问题,直至彻底“罢工”。而柯达方面的回答亦与去年关于LS443的基本相同:需要收取1000多元的维修费,或者支付一笔费用更换其他机型。
《每日经济新闻》联系到了几位消费者,他们认为V550在基本相同的时间出现基本相同的缺陷“应该不是巧合”,而是相机存在先天性的设计缺陷。目前已有近百位消费者联合起来,准备对柯达提起集体诉讼,要求柯达给予合理的解释和满意的答复。而柯达新闻发言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该产品是通过国家质量认定后才上市销售的,任何产品在使用后都会有故障率,柯达还是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对待这一事件的。
消费者:数量众多、问题类似绝非偶然
去年创造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因一个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而进行听证的历史纪录的柯达公司,目前在华又面临一起集体维权诉讼。《每日经济新闻》日前获悉,来自全国各地近百名购买柯达型号为V550的数码相机消费者发现,刚过一年保修期后,这款产品就都出现了几乎同样的问题———先是出现花屏,直至无法使用,而在柯达维修站检测的结果基本都是“主板损坏”。对于消费者的质疑,柯达给出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花费1000多元维修(该款产品当初的市场价约为2800元),要么花费1000多元升级为其他产品。
《每日经济新闻》一周来分别联系到了上海、广东、江苏、北京的几位V500消费者,他们均认为,这么多产品刚过保修期就出现几乎相同的问题,绝不是什么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应该就是产品存在设计缺陷,也就是说,因为内部电池设计问题导致众多V550主板被电池漏液腐蚀损坏。因此,虽然数码相机的保修期已过,仍希望柯达公司能够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主板,并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对在中国销售的大量V550产品进行召回。《每日经济新闻》发现,目前这些消费者聚集在国内几个著名的3C产品投诉网站和数码社区内进行交流探讨,消费者的人数已经从上个月的20多位急速上升到目前的近百位,他们均表示会在适当的时候对柯达提出集体诉讼。
柯达:可以肯定V550没有质量问题
对于柯达V550出现的主板问题,《每日经济新闻》昨天首先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致电柯达800电话,接待人员详细询问后,表示要把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后才能给出回馈。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柯达新闻发言人田耕,他表示,V550是经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才上市销售的,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后上市销售的任何柯达产品,柯达都会担负相应的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柯达V550是去年中国市场的热销数码相机品种之一,但该产品目前已经停产。
柯达方面表示,对于已过保修期的V550消费者,只能选择付费维修或付费升级,并表示这些服务活动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的。
“我可以肯定地说,V550没有产品质量问题。”田耕表示,任何产品都会有一定的故障率,只有相关权威机构才能定性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他说,数码产品更新换代特别快,价格变动也非常大,机型和价格是随市场变化而变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保内免费维修,保外付费维修。如果消费者要求召回产品,那需要提供依据,一个权威的检测部门认定它是不合格产品的依据。另外,如果产品是一年内相同故障维修两次还是不能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同等品牌相机或退款。而执行退款也有一个千分之二的折旧率。
“据我计算,按照这个折旧率过300多天折就没了。基于此,我们提出付费升级活动其实也是给消费者更大的折扣,让他们有更好的选择。付费升级活绝对不代表这个产品有质量问题,这完全是两回事。我们作为企业,7月还会有更新的升级方案,最大限度地让消费者满意。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我们当然愿意留住更多的用户,让他们继续使用柯达的产品。”田耕说。
律师:柯达召回才能取信于消费者
对于柯达V550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每日经济新闻》昨日特别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著名维权律师邱宝昌。
邱宝昌说:“上周六我和美国的法律专家举办了一场中美产品质量法律研讨会,专门就这个问题和他们交换了意见。我就问了很多关于电子数码产品的问题,包括由于更新换代快、研发时间短,尽管在出厂时是合格的,但是使用一段时间后就出现花屏等问题。美国专家表示,在美国的话,如果在使用期内出现问题,厂家应该负责任;在产品使用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问题,就由厂家或经营者承担责任。而在中国,过了三包时间就不承担责任了。”
邱宝昌表示,只要在产品合理的使用期内,明示使用寿命,商家应该保证在这段时间内产品不出问题。《产品质量法》规定一般不低于10年。“过了三包时间就不承担责任,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即便是过了三包期,只要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出了问题,厂家就应承担责任。比如你的产品使用期是三年,那三年之内就不能有问题,有了问题你就要承担责任。”他举例说明:“现在不少产品刚过三包期就大量出问题,那就是产品本身固有的缺陷造成的。理所应当由商家承担责任。比如更换啊,维修啊,赔偿啊,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但目前很多厂家经营者以三包为由拒绝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这对消费者来说实际上是很不公平的。”
邱宝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我认为柯达应该采取召回V550的方式解决问题,因为这不是个别问题。付费升级活动,我认为柯达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升级消除缺陷是应该的,如果是产品本身存在缺陷,在使用期内出现问题,就应当自己承担责任,而不是让消费者付费解决问题。”
他还强调说:“跨国企业特别是知名企业,一定要负起法律责任,要有社会责任感,要取信于消费者。不能因为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就规避法律,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才能赢得更大的利益。一个聪明的企业应该善待支持他的广大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才是经营者的衣食父母,是利润增长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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